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何婧: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需久久为功
本刊记者 何镕
今年3月,银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为“新市民”送上的一份特别的“金融礼包”。近日,银保监会在《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又将“要求提高进城农民等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金融如何精准助力进城农民等“新市民”,实现“居者有其屋”“勤者有其业”“劳者有其得”?本刊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金融系主任何婧。
《中国金融家》:“新市民”的金融需求具有哪些特点?
何婧:“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3年的各类群体,与农村居民不同,进城农民等“新市民”的金融需求呈现两大特点。
第一,“新市民”的住房、教育、养老等相关的生活类金融需求较为旺盛。与居住在农村地区不同,“新市民”融入城市后,能够获得城市提供的系列公共服务,生活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生活类金融服务需求显著增加。例如,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往往会进行商品房的购买或者住房租赁,由此产生的信贷服务需求旺盛;因自身养老或者子女教育,产生的商业性保险需求增加。因此,迫切需要围绕全生命周期、以满足“新市民”日常生活发展为目标的金融服务。
第二,“新市民”还存在创业等方面的经营性金融需求。多数“新市民”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在创业时多以工商个体户或小微商户形式开展经营活动,行业多为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维修等服务业。前期的固定投入与后期的日常运营均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自身储蓄有限的情况下,适当的信贷支持能够有效提高创业的可能性,进而带动创业绩效的提升。
《中国金融家》:近年来,“新市民”金融服务现状如何?存在哪些短板与不足?
何婧:“新市民”是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普惠金融的重点关注对象。
首先,传统的信贷服务方式,较难惠及“新市民”群体。多数“新市民”的职业性质不稳定,属于灵活就业人群,收入波动性较大,金融机构难以对其信用状况展开有效评估,进而无法提供信用类金融服务。且由于“新市民”刚进入城市,往往缺少车辆和房产等抵押品,即使有部分群体购置了相关资产,也大多处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阶段,抵押方式难以应用于“新市民”群体。再者“新市民”进入城市不久,与城市人口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尚未建立,较难取得符合银行资质的担保人信任,担保贷款的获得同样存在困难。因此,从常见的信贷服务方式来看,“新市民”在获得其服务时均需要克服一定的障碍,亟待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其次,“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面临“两不靠”困境。一方面,“新市民”群体与原居住地存在关联,尤其是一些户籍尚未转到城市的进城务工人员,理论上,原居住地所在的金融机构,可凭借其掌握的软信息开展金融服务,如贵州农信社在北京等地设立办事处,服务当地务工的贵州籍农民。但实际上,诸多金融机构以“工作地不在当地、资金用途不在当地、无法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由,拒绝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新市民”群体也与现居住地密切相关,但由于其居住时间较短,信用信息建立不足,且缺少固定资产,难以成为现居住地银行的优质客户。在理论上可以从两方获得金融服务的群体,实际上却难以从任何一方获得金融支持,出现了“两不靠”困境。
最后,部分“新市民”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由于金融知识薄弱,一些年轻的“新市民”缺乏金融规划能力,没有储蓄习惯,甚至超前消费,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将缺少可周转资金。这类群体在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的情况下,容易误入高利贷、金融诈骗等陷阱,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中国金融家》:银行保险机构如何有针对性地研发“新市民”专属产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何婧:银行保险机构在为“新市民”提供服务时,需注重结合“新市民”的特点,开展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其一,可围绕场景设计金融产品。通过对“新市民”生活和生产场景的挖掘,嵌入金融产品,覆盖衣、食、住、行等生活全流程,减少对抵质押物的依赖,进而提升融资便利与客户体验。如针对超市经营商,可与上游供货商相关联,围绕进货和销售的场景,基于销售数据,开展金融服务;围绕“新市民”买房后的装修和购置家电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消费金融类产品。其二,可围绕群体设计金融产品。“新市民”具有一定的职业聚集性和籍贯聚集性,以群体为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可以获得群体的共性特征,刻画更全面的用户“信用画像”,降低信息不对称。如针对建筑工人工资发放时间不确定的特点,适当设计灵活还款期限的信贷产品,针对创业初期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设计解决流动资金的专项贷款。
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需注意几点:一是服务的便利性。很多从事服务领域的进城农民工作时间较长,很难前往银行和保险网点办理业务,金融机构可考虑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深入客户。同时提供线上服务渠道,操作简洁明了,方便快捷。二是渠道的覆盖面。不同于城市居民,“新市民”还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诸多亲朋好友还在农村,那么,开展金融服务也要注意构建“城市+农村”的全渠道服务体系,实现金融要素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无障碍流动,助力城乡融合发展。三是注意产品的适当性。“新市民”群体的金融素养不足,对自身的真实资金需求和未来收入水平的认识缺乏客观性,当出现过度乐观的情绪时,容易发生过度负债,同时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风险。因此,合适的和适度的金融支持尤为重要。
《中国金融家》:面对3亿“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蓝海,金融业应如何做?
何婧: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非一朝之功,金融机构应从长期着眼。
夯实配套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的基础设施有助于强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积极和主动性,信用体系建设是重要的方面。金融系统应将“新市民”纳入居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从城市的政务数据、原属地农村地区信息等多渠道获取基础数据,充分挖掘有效信息来源,建立信用档案,基础设施的构建有助于提升长期服务能力。
利用金融科技技术手段。“新市民”群体复杂,内部差异较大,有效识别具有还款能力的优质客户是难点。金融科技具有良好的运用前景,可以通过机器学习等方法,掌握“新市民”特点,开展精准评估,构建专属定价和风险评价模型,围绕其特点,从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风险管理等多角度,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
开展政银合作联合模式。我国围绕“新市民”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金融机构可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将金融服务与相关政策进行配套,为“新市民”提供一揽子服务,如在社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与新市民密切相关的民生服务方面加入金融支持。同时注重强化“新市民”的金融意识,提升金融能力,可与政府共同开展针对“新市民”的金融培训,强化宣传教育,破解“新市民”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薄弱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