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节,话耕保
欣闻农田有“田长”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张凤荣
眼下,山东、天津、河南、北京等地都在推行“田长制”,北京更是从直辖市层面全面推行“田长制”,层层压实责任,将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设立“田长”,让每块耕地都有了“监护人”,此举着实令人欣慰。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五级规划,层层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对于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现实中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问题依然存在。
耕地保护,关乎14多亿人的饭碗,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一个地方的事,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协调配合。但配合到何种程度,各级党政负责人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强调要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这其实称得上是“田长制”的起源,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的高度重视。
推行“田长制”,关键要落实好“责任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意味着将耕地保护上升到了政治责任的高度。层层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是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只有各级党政负责人,从“四个意识”的高度扛稳耕保责任,才能够确保国家分配给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落实“责任状”,也要用好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最好的绩效考核,不是单纯的考核而是强大的激励。要建立各级田长共同保护耕地的长效机制,不仅要让“田长”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还要让“田长”尤其是基层“田长”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
把“田长制”这件好事办好,考验各级“田长”的智慧和能力,更考验大家对耕地的敬畏之心。期待各级“田长”们能够切实当好“监护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饭碗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