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2亿小农户,创新脱贫长效机制
在国家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之际,当前扶贫工作的重点是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且主要是小农户。小农户该如何脱贫呢?在大市场的竞争格局面前,小农户是否就缺乏竞争力?
大国小农是中国农业的基本情况,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
当前,我国农业的经营格局是2.3亿农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
特别是在一些西南丘陵山区,不但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地块特别零散。比如,四川每户地块在十块以上,平均每块地只有0.4、0.5亩,“巴掌田”、“鸡窝田”非常普遍。有地方的老百姓称之为“斗笠田”,“青蛙一跳过三丘”。
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出现如今的小农经营格局,一方面在于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距非常大,特别是丘陵山区,另一方面也在于长期以来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制度。虽然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业劳动力大量向农外转移,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涌现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要改变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仍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
基于贫困小农户自身的发展特点,比如生产性资源的分散性、微型性和多样性,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认为,这与产业发展的集中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常常是相互矛盾的。
既然要发展产业扶贫,就要以市场为导向,参与竞争,然而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发展,本身就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化风险。如果盲目推行“一乡一业”或“一村一品”式的专业化产业,容易陷入低水平、同质化竞争,这其实是不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目标的,也会给脆弱的贫困小农户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和生计风险,从而背离扶贫初衷。另一方面,贫困小农户联接大市场的方式,一般由对接的企业、合作组织等负责收购农产品,贫困小农户处于产业链最底端,其实是无法分享“从田间到地头”整个产业链条的收益。这也就很容易出现小农户实际利益受损的情况。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曾经在《求是》上发文称,一些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工商资本下乡更多地关心经营效益,不够注重带动农民发展,使得小农户难以有效分享农业现代化的成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应当鼓励资本下乡,但一些地方“资本下乡却代替了老乡,没有带动老乡”,“农家乐光让老板乐了,没有让农民乐”;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老板圈地盖房、坐地收钱,“富了老板,亏了老乡”的现象;还有个别地方在农业园区建设中甚至脱离农业,异化为工业园,成为“穿农业马甲的工业项目”。
之所以出现前述情况,其实是在市场化及项目制的导向下,贫困小农户正在遭遇制度实践中的“去能”,从而导致贫困小农户生产能力的不足,比如原来设立于公社(乡镇)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七站八所”,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已经全部市场化,使得诸如兴修水利、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因地制宜的农业机械发明等公共产品严重缺乏,贫困小农户只能通过市场途径寻求必要的农业生产服务,抬高生产成本,压缩其市场化的农业服务需求,无法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当下,2亿多小农户是中国农业的基础,若小农户利益受到侵害,其所带来的隐患不容忽视。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因此不论是随后的中央一号文件,还是中办、国办印发文件,均强调要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的利益联结机制。
中山大学教授吴重庆称,扶贫以及乡村振兴作为国家的重大国策,当前,各类资源正源源不断地输入农村,政府应该以手中掌握大量资源为契机,既致力于提高小农户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激活小农户的主体性,以扶贫工作以及乡村振兴作为杠杆,通过发动组织小农户,推动乡村的社会建设。
事实上,利用现有生计资源,小农户就可以做到生计改善和收入提高,从而摆脱贫困。当然,这也只是使贫困户的家庭人均收入达到贫困线之上,而不是“发家致富”。
基于小农户的生计资源,贫困户可以在有限(相对较小)的土地或空间规模上、依靠有限(相对比较缺乏)的家庭劳动力、按照现有(相对较为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艺、以有限度(相对固定)的生产规模、种植和饲养现有(相对乡土)的作物(包括蔬菜、林果等)和家畜家禽,以及加工地方特色(相对传统)的食品。
这背后的经济逻辑是,由于规模化和工业化的食物生产方式以及远距离食物流通导致食物质量和环境健康问题,城市普通消费者试图寻找超市之外的健康食物获取渠道,这使得城市消费者愿意以适当价格与固定的小农户直接对接,认同其小农生产方式,信任其质量,定期购买其产品,从而在农村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之间形成直接对接的、实名的、有固定边界的以及具有充分认同和高度信任的“巢状市场”。
叶敬忠认为,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应该在生产扶贫方式上突破常规思维,重新认识和分析小农农业以及小农户的特点、潜力和能动性,充分利用国家的扶贫政策和项目支持,通过贫困小农户的生产劳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创新真正适合贫困小农户的长效脱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