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村新婚恋模式潜在的婚姻风险
叶敬忠 吴存玉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持续地向城市流动。2017年,我国农民工群体已超过2.86亿人,其中1980年代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了流动的主体。伴随着劳动力的流动加剧和代际更迭,农村社会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型与变迁。农村婚姻观念及婚姻行为的转型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具体呈现为农村青年跨地区婚姻、事实婚姻、早婚早育以及“闪婚”等多样化新婚恋模式的凸显。但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新婚恋模式潜存着不同程度的婚姻风险和不稳定性的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村和谐与稳定的社会环境。
陈某,22岁,在家待产二胎的留守妇女。她的老家在湖北,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交了男朋友后嫁到了河南。因两地相距太远,父亲反对两人交往,但当时已经怀孕,所以两人也就结婚了。婚后丈夫再次外出打工,她留守在家。但这期间她跟婆婆的关系一直不好,经常争吵。她说,“刚开始他(丈夫)在电话里还听我抱怨,劝解我们,现在他基本上已经不谈这些了;我和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什么可以交流的,有了烦心事儿也不知道跟谁说;有时候觉得自己过算了,干脆走了算了,但是为了孩子也就忍忍没有走;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可能会怎样”。
李某,21岁,在家哺乳二胎的留守妇女。她的老家河南,15岁初二辍学后到江苏电子厂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男朋友,嫁到了江西。她怀孕时不到18岁,后来三年内两次剖宫产生了一女一子。公婆虽不到50岁,但要从事农业生产、照料脑瘫的小姑子所以无法给予小家庭任何帮助。所以,除了剖宫产、哺乳、照料等身体上的压力以外,她也感受到了沉重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孤独。她虽在村里生活已有三年,但与村民交往甚少。她日常生活除了照料孩子,就只有看电视剧、玩手机,网络等成为她逃避村庄并保持与外界接触的一种方式。所以,她计划儿子断奶后就外出打工,把子女交给公婆一起照顾。
方某,37岁,妻子正在闹离婚。他家里条件不好,父母年近古稀,所以在当地不好找对象。他外出打工结识了小钟,后来生了一女一子,但小钟初育时还不到18岁。现在大女儿已有8岁,小儿子也已五六岁。两个小孩一直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料长大,夫妇二人一直在外打工,但没在同一个地方。小钟正在“闹离婚”(并未登记结婚),因为“那时候小,不懂事不成熟,现在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农村人口乡城流动的加剧,农村通婚圈扩大,农村婚配模式也逐渐显现出多种新类型。典型的表现为跨地区婚姻、事实婚姻和早婚现象增多,并与“闪婚”交织在一起,继而形成了村庄当中脆弱的婚姻关系。在跨区域婚配模式下,夫妻双方由于婚前对彼此的生活习惯、家庭情况等缺乏了解,婚后常发生各类矛盾。尤其是外来妻子容易对夫家生活存在不满,也难以融入新的社区环境,生活习惯冲突演变成婚姻冲突。事实婚姻在村庄中也普遍存在。这类婚姻既缺少传统习俗所要求的婚姻仪式,又没有遵守现代法律制度规定的婚姻缔结程序,所以也较为脆弱。夫妻之间一旦出现矛盾与冲突,此类婚姻既难见到村庄熟人从中调解,又难见到正式的法律制度参与规束,通常以协议离婚或一方“逃婚”的形式收场。尤其是,随着外出打工群体的年轻化,他们往往在心智未成熟时即匆忙“闪婚”。“闪婚”缔结者大多未及法定结婚年龄,他们也因此成为农村事实婚姻的主要构造者。这类婚姻中的年轻女性多是在外打工期间奉子成婚,为了规避正式的法律制度及村庄社区情理的双重约束,她们早早地从务工地返乡构成了村庄中最年轻的哺乳期留守妇女群体。由于过惯了城市生活,加之年轻丈夫的不在场,这部分女性群体的新婚生活质量堪忧。因此,当上述农村青年女性的婚姻问题与留守经历重叠在一起,婚姻危机便开始形成并呈现出扩大效应,部分婚姻甚至走向终结。
(作者叶敬忠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教授,吴存玉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