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就万树园“人才公寓”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以下简称记):我校青年教工的住房紧张由来已久。请问学校现在启动这项工程出于什么考虑?
后勤处负责人(以下简称后勤处):青年教工住房困难问题一直存在,近几年随着扩招等原因,这一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全校无房教工有230余人,他们大多是学校教学、科研的业务骨干,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是学校发展的未来和希望。
瞿振元书记、陈章良校长等校领导对此十分着急,特别是看到一些教师不得已到校外租房,一些新进的青年教工住在校医院的房间和学生宿舍楼内,更是非常难受,就一直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前段时间学校考察了两校区周边出售的许多现房,经过慎重考虑,并带领后勤、基建等部门负责人多次到现场考察、论证,决定购置万树园小区的一栋楼,来解决学校青年教工的住房困难。经过韩惠鹏、李世盛、马寅生等校领导与开发商北京市海淀区万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多次谈判,陈章良校长也亲自与万霖公司老总多次洽谈,对方终于同意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学校。
记:这个小区的治安、绿化、管理等居住环境如何?这幢楼房的条件和设施怎样?
后勤处:万树园小区位于西校区绿苑小区南侧,是由北京万霖公司开发的居民小区,目前已经建成住宅楼十多栋,环境、绿化都已配套并初具规模,管理和环境能够满足居住要求。
学校购买的是其中的2号楼,建筑面积6227平方米,其中一居室40套,每套约50平方米,二居室40套,每套约70平方米,复式房8套,每套175平方米。学校很快将投入100多万元进行室内装修,教工们入住时,厨房灶具、卫生洁具、供暖设施齐全。
记:学校制定的《万树园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与国家的房改文件有何区别?为什么没有教代会代表参与制定?
后勤处:为了让无房教工尽快入住,学校责成后勤管理处立即拟定了《万树园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是房产科参照我校以前解决青年教工住房问题的惯例制定的,属于学校解决无房职工住房的临时性质的管理办法,不属于分房和售房范畴,因此教代会代表没有参与。
记:现在的出租标准如何制定?如何收取?是否可以超标准租房?
后勤处:目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约等于使用面积除以0.75)房租约20元,是根据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确定的。其来来源有三部分,分别是:国家住房补贴、国家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前两项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只能用于租、购房,无法提取现金。第三项(按不同标准每人70元—90元)已经打入每月的工资条中。前两项资金国家已经明确从2000年1月开始支付,但我校的资金何时到位尚未确定,财务处正在争取。
这幢公寓今年底即可入住。学校将从2003年1月起收取房租。不过不会从工资中扣除,而是等我校的房改资金到位后直接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目前房源还是比较紧张,所以公寓的出租标准不能突破。
记:这一标准与原先确定的每月500元补贴有没有冲突?如果不住这栋公寓,能不能享受这个补贴?
后勤处:原先学校决定每月给无房青年教工每月补助500元,是在还没有决定购买这幢公寓的情况下作出的,后来决定购买公寓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学校不再给予补助。
是否入住这幢公寓完全是无房教工自愿决定。不过,不管是否入住,住在哪里,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房租标准是一样的,而且都从2003年1月开始收取。原住在西校区1号楼的无房教工租房补贴,将从2003年2月停止发放。
记:如果国家和学校给予的房补资金不够支付学校收取的房租,学校会不会从工资中扣除?如果还有剩余,余额房补资金如何处理?
后勤处:可以肯定的是,学校收取的房租会少于国家和学校给予的住房补贴。余额部分将在职工个人在国家有关部门所拥有的帐户中保存,今后如果有购房或租房需要,还可以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