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农民收入结构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访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教授唐丽霞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诗麟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当前我国农民增收现状如何?在增收速度放缓的趋势下,怎样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过程中,如何发挥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教授唐丽霞。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连续保持增长,2022年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33元,增长速度保持在4.2%,但与上一年度的增速9.7%相比已趋于放缓。“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比逐年下降,这是值得肯定的地方。”唐丽霞表示,要注意的是,目前增长速度已经开始放缓,且城乡居民的收入绝对差在不断扩大,收入差距仍然很大,未来在农民增收问题上,如何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从农民自身收入结构来看,这些年在持续发生变化,也不断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挑战。从最开始的以经营性收入为主到现在的工资性收入占比增加,农民就业收入占据了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农民工渐渐成为维持农村家庭增收的主要支撑。“但要看到,目前部分地区农民转移就业已经逐渐饱和,特别是受近几年疫情的影响,农民获取工资性收入面临一定困难。”唐丽霞表示。此外,随着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转移性收入也逐年增加。“但目前的转移性收入更多惠及的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实际上还有许多农业经营主体对于这方面的政策也有很大需求,转移补贴收入不能得到满足。”唐丽霞分析,目前在农民的收入结构里,财产性收入明显低于城市居民,是四大收入结构里的突出短板。据2022年数据显示,农民人均可支配财产净收入为509元,不到城镇居民同期收入的1/10。唐丽霞认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巨大的增长潜力空间,要加快释放农民的财产增收潜力,这对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具有决定性作用。“农民财产主要以土地为载体,如今农村存在大量未被盘活和利用的资源和资产,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并未被充分释放。”唐丽霞说。
“未来要加紧优化农民的四大收入结构。”唐丽霞认为,一是要加紧打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堵点,加快帮助农民对土地资源形成有效利用,让农民手中的财产稳定有序流入市场,释放更多的土地财产效益。二是在发展传统农业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带动农民多点突破提高农业经营性收入。一方面,要立足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战略地位,切实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维护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快探索农业的休闲、观光、劳动教育等多元化功能,拓展传统农业的多功能业态形式,比如开发认养农业、共享稻田、农文旅融合等项目,帮助农民提升经营性收入。三是对新一代农民工实施就业支持,加快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与时俱进帮助他们提高劳动职业技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驱动雇工企业提升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同时继续通过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工外出就业,不断拓展农民工就业途径,帮助提高他们的工资性收入。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改变以往普惠型的转移支付,转而实行精准化的补贴帮扶,让转移补贴能覆盖到一些家庭农场种植户、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他们升级产业结构,获取更多经营性收入。
具体到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不失为一个重要抓手。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帮助农民发展特色农业,通过销售特色农产品来获取收入。“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应从品牌建设入手,既包括区域性公共品牌,也有地方的小特产品品牌,都可以促进农特产品价值变现。”唐丽霞表示。从标准建设角度来看,目前的产品标准仍然以全国性、统一性标准为主,针对地方的特色标准还有欠缺,对地方品牌建设缺乏灵活性。“建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区域性标准建设方面多下功夫,加强标准运用的实际价值。”唐丽霞提出,还应抓紧补足农特产品进城短板,从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冷链建设、升级保鲜装备等方面加紧改进,以系统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来确保鲜活农特产品走向大众,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唐丽霞表示,乡村特色产业不仅限于农业,乡村传统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也亟待挖掘。作为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乡村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特色,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文化积淀。“要利用好乡村的文化遗产,就要将其流入市场,不管是传统技艺还是传统制品,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到传承和保护。”唐丽霞称,未来应加大对于乡村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培训和帮扶,帮助他们提升相关技能,还要促进文化载体的市场化流通。
乡村独有的生态资源也是发展特色产业的基础和要素。“把生态教育和地方发展紧密结合,在过程中附加基础设施配套和多元化的业态形式,比如当下流行的野外露营,吸引人流的同时在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挖掘上做足文章,还要加强特色农产品在其中的延伸,对乡村多样化的宝贵资源充分挖掘,对发展一方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将大有裨益。”唐丽霞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