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进行招标与外贸代理机构遴选
国资处 2017年06月16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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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 供图
本网讯 为规范学校物资及服务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6月15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了中国农业大学货物及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商和进口货物外贸代理服务商资格遴选会。副校长张建华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5月23日,国资处将遴选公告上网,截止5月31日,共收到7家招标代理公司和5家外贸公司的报名,经过对报名材料的审查,同意该7家招标代理公司和5家外贸公司进入答辩环节。评标专家组主要由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在介绍了遴选背景和评选流程后,全部投标单位人员对投标材料的密封性进行了确认。随后,工作人员统一打开标书,进行验证。各投标单位根据开标顺序,依次进行了述标。
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在充分听取投标人自述及提问回答的基础上,经过专家组综合打分,拟选定了5家招标代理商和4家外贸代理商进行合作,遴选结果于6月16日在网上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郝琦伟
标签:招标 外贸代理机构 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