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关于副校级领导干部行政换届公开选拔的公告

2002年11月06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副校级领导干部行政换届公开选拔的工作方案》(党发[2002]41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校内外公开选拔副校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范围及职位说明

  此次副校级领导干部行政换届公开选拔的领导职位范围为校级行政副职,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共计五名,包括分管教学、科研、基建后勤、校产、财务等副校级职位。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副校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素养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四)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已任副校级党政领导均视为具备任职资格。初任副校级行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分管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学、科研经历,并具有博士学位。

  (二)在正处级管理岗位或正高职业务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原则上要求有两个部门以上的任职经历(含教学),并具备管理相应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应在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校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推荐相结合,填写《应聘报名表》。除个人报名外,其它方式的推荐都需征得本人同意。请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副校级领导干部行政换届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后,于11月14 日下午5:30前交到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62336613

  办公地址:东区主楼255房间

  Email地址:dwzzb@maile.cau.edu.cn

  四、述职与答辩工作安排

  学校成立副校级领导干部行政换届公开选拔工作考评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评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述职与答辩工作。

  个人述职要公正、客观地反映本人任期内德、能、勤、绩、廉的总体情况,重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竞聘人员在述职中还应说明个人的竞聘优势、不足和任职目标。述职时间为每人三十分钟。

  在答辩中要认真回答公开选拔工作考评委员会提出的统一试题及带有针对性的试题。答辩时间为十分钟。不准备参加此次公开选拔的现任副校级领导干部,在述职后不参加答辩。

  公开选拔工作考评委员会在对初任候选人考核时,如认为有必要,可调阅其本人的相关文字资料,对其文字归纳、表达能力进行考察。

  述职与答辩时间安排为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述职答辩时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参加,并当场进行投票民主测评。

  五、确定考察对象 由考评委员会提出考察人选,经常委会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时间为11月18日—11月19日。

  六、组织考察 如考察对象为校外人员,实行考察预告制。时间为11月20日—11月21日。

  七、确定拟任人选

  考察小组提出拟任人选意见,经常委会讨论,最后确定拟任人选。时间为11月23日。

  八、任前公示 时间为11月24日—11月30日

  九、报批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选拔结果,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0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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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告 副校级干部 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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